2023-07-12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钱杨大道新建工程;
2、建设单位: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扩建;
4、项目建设地点:柯桥区杨汛桥街道、钱清街道;
5、建设概况:本工程北起杨绍线与紫薇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北往南,终点至钱陶公路,终点桩号K2+130,路线全长2.130km。
其中K0+000-K1+493段为新建道路,长度为1493m,K1+493-K2+130段为老路拓宽段,长度为637m。路基宽度32m,双向六车道,按二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KN。沿线设置桥梁总长92米3座,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3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景观、绿化、安全设施等工程。拟用地面积82113平方米。
6、项目总投资:24639.59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物种等生态环境敏感地区,不涉及古树名木、国家及地方保护动植物,沿线不涉及文物保护以及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本工程沿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工程沿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与公路关系 |
保护要求 |
一般生态环境敏感区 |
土地资源 |
工程建设不可避免的占用一定的农用地(包含耕地)以及建设用地等。 |
尽可能减少耕地面积,对所占用的进行相应补偿。 |
陆生生态 |
沿线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未发现珍稀保护野生植物;沿线未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物。 |
植被、动物生物多样性不受影响。 |
|
水生生态 |
沿线跨河桥梁的施工过程中,对水质、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多样性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
水生生物生境及生物多样性不受影响。 |
|
水土保持 |
路基工程、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堆土场、沉淀池等部位是防治重点。 |
减少水土流失。 |
2、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工程沿线现状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村庄、小区等,总共6个。具体见表2。
表2 工程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环境保护目标 |
相对位置 |
与中心线最近距离(m) |
|||
区县 |
街道 |
名称 |
||||
1 |
柯桥区 |
钱清 街道、杨汛桥街道 |
江湾绿园 |
路北 |
24 |
|
2 |
钱清 街道 |
岭湖村 |
路南 |
20 |
||
3 |
梅东村 |
沙地浦 |
路东 |
31 |
||
4 |
东坂 |
路西 |
106 |
|||
5 |
星澜城(在建) |
路东 |
20 |
|||
6 |
梅盛阳光园 |
路西 |
36 |
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规划的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详见表3。
表3 工程沿线规划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规划保护目标名称 |
桩号范围 |
1 |
医院用地 |
K0+150~K0+500 |
2 |
二类居住用地 |
K0+500~K0+815 |
3 |
二类居住用地 |
K1+260~K1+575 |
4 |
二类居住用地 |
K1+540~K1+830 |
5 |
二类居住用地 |
K1+900~K2+100 |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沿线涉及的河流主要为山头李江、梅东前梅联系河、东畈河、寺湖溇,均未划分水功能区及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具体见表4。
表4工程沿线主要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桥梁中心桩号/道路桩号 |
桥梁名称 |
跨越河流名称 |
水质保护目标 |
与本工程的位置关系 |
1 |
K0+310 |
1#桥 |
山头李江 |
参照Ⅲ类 |
水中设两排桥墩 |
2 |
K1+246.5 |
2#桥 |
梅东前梅联系河 |
参照Ⅲ类 |
一跨过河,不设水中墩 |
3 |
K1+747 |
3#桥 |
东畈河 |
参照Ⅲ类 |
一跨过河,不设水中墩 |
4 |
K0+840 |
/ |
寺湖溇 |
参照Ⅲ类 |
填埋 |
5 |
K1+260~K1+420 |
/ |
梅东前梅联系河 |
参照Ⅲ类 |
填埋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各桥梁基础开挖、钻桩、混凝土浇注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施工机械、车辆维修和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雨水冲刷施工物料产生的废水等。施工期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沉淀等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办公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清运处理。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及桥面径流水等,路面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地表水体,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此外,根据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结论,跨河桥梁的建设不会对跨越河段的水文情势产生较大的影响。
2、环境空气: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临时堆土场扬尘以及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废气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由于本项目位于平原地带,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公路运营后汽车尾气影响相对较小。
3、声环境:公路施工过程的不同阶段将使用不同的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通过采取隔声围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能够有效减轻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影响主要为公路交通噪声,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和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弃方、生活垃圾,如处理不当会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主要表现为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植被的破坏、对沿线动植物的影响、对沿线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水土流失影响、桥梁施工段水生生态的影响等。根据分析,在采取相应的生态减缓措施后,工程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主要包括车辆本身携带的汽油(柴油)和机油泄漏,排入附近水体,造成水体污染事故;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毒有害固态、液态危险品发生泄漏或易燃易爆物质引起爆炸,引起水污染和空气污染。根据分析,在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后,能够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措施、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临近敏感点路段设置隔声围挡等措施;物料堆放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渣土等及时清运,采用封闭式车辆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尽量减少占地、开挖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做好植被恢复等工作;优化桥梁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尽可能减小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营运期:通过对超标敏感建筑进行通风隔声窗改造、加强公路路面维护和绿化、禁鸣、规划控制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确保沿线居民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要求;加强路面清扫维护,减小扬尘、路桥面径流的影响;通过加强桥梁防撞护栏、设置警示标志、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小环境风险事故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钱杨大道新建工程符合《绍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柯桥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本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属于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的实施能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提高该地区道路路网的整体通行能力。项目的建成,将打通两区交界处交通瓶颈,提升道路品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加强两地之间的交流联系。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
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钱杨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
①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②认为本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
③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④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⑤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⑥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⑧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
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沿线涉及的村委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6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3年7月26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万绣路车辆基地
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0575-8411188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环昌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39号蓝海时代国际大厦1号楼A12A09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1-86932816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75-84125977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