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18〕10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情况、环境影响分析与环保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环评审查单位、公示时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和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群贤路西沙路站(杭绍城际铁路)南侧,终点位于104国道南复线,全长约4013.683m,隧道长度2190m,其中盾构段长1205.516m,明挖暗埋段567.08m,U型槽段370m,工作井47.4m。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6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断面采用“四块板”形式,标准段红线宽度39m。
主线路线自现状群贤西路西沙路站开始,与锦绣路(规划)、江东路(规划)平面交叉;向西于桩号K0+681采用桥梁方式(上部结构5×40m预应力砼T梁)上跨现状东小江后与越江路(规划)平面交叉;路线继续向西设隧道连续下穿镇东路、萧曹运河、104国道、萧甬铁路、南运河、西小江和钱茅线;隧道出地后向西与二环路(钱杨大道)、外环西路(规划)平面交叉,路线终点位于104国道南复线,主线西段于桩号K3+830.206处设置一座1×16m预应力砼空心板桥跨越现状梅二村小河。
地面道路东起镇东路,西至104国道,位于主线暗埋隧道上方,全长782.414m。
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双向4车道规模,设计速度40km/h。镇东路至发展路断面采用四块板形式,标准段宽32.8m,发展路至104国道断面采用三块板形式,标准段宽27.8m。于桩号EK0+447跨现状萧曹运河位置新建一座桥梁,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40m+60m+2×40m)预应力砼T梁。
地面道路路线由东往西分别与镇东路、规划发展路及104国道相交,交叉形式均为平面交叉。
项目选址红线用地面积约165711m2。项目总投资为305786.07万元。本项目于2022年6月2号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绍柯审批投[2022]163号),2022年6月8日取得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绍柯审批投临[2022]164号)。针对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绍兴段保护区划内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工程项目的批复》(文物保函[2022]1155号)提出的设计方案修改完善意见,设计单位针对考古勘探资料、横跨大运河桥梁方案、隧道施工技术方式以及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完善,编制了《大运河绍兴段保护区划内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工程方案设计》,并于2023年3月31号取得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绍兴段保护区划内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稿)的审查意见》(浙文物函[2023]173号。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区域环境质量的保护要求为:
水环境:本项目共涉及桥梁3座,其中跨越的河流主要为东小江、萧曹运河以及梅二村小河;隧道采用盾构的形式横穿萧曹运河和西小江。本项目东小江大桥桩号K0+681采用桥梁方式(上部结构5×40m预应力砼T梁)上跨现状东小江;梅二村小桥拼宽桩号K3+830.206处设置一座1×16m预应力砼空心板桥跨越现状梅二村小河,地面萧曹运河大桥桩号EK0+447跨现状萧曹运河位置新建一座桥梁,主桥采用(40+60+40)m预应力砼悬浇箱梁跨越河道,目标水质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工程沿线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
序号 |
桥梁中心桩号/道路桩号 |
桥梁名称 |
跨越河流名称 |
水质保护目标 |
与本工程的位置关系 |
1 |
K0+681 |
东小江大桥 |
东小江 |
Ⅲ类 |
2座涉水桥墩 |
2 |
K3+830.206 |
梅二村小桥 |
梅二村小河 |
一桥跨越,不涉及涉水桥墩 |
|
3 |
EK0+447 |
萧曹运河大桥 |
西兴运河(萧曹运河) |
声环境和环境空气:
根据对工程沿线现状踏勘和调查,本项目现状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位于柯桥区,现状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水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钻桩、混凝土浇筑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等。
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中,不外排;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抑尘,浮油集中收集后外运处理。工程结束后覆土掩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对水体的影响主要为雨水径流水、事故性排放污水排放的影响。路面径流基本不会对沿途经过的水体造成明显的影响,即使有影响也只是短时间影响而随着降雨时段增加,这种影响会逐渐减弱。因此,营运期废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施工阶段空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本环评针对建材堆存、材料运输、装卸、场地施工等过程均提出防治措施,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的基础上,可大大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上路机动车排放的汽车尾气对道路两侧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运输车种构成比例将更为优化,逐步减少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因此公路汽车尾气对沿线两侧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将会缩小,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轻微。
3、声环境质量影响评价
(1)施工期噪声影响评价
根据预测结果,噪声最严重的施工机械是振动夯锤。对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限值相比较,工程白天单台施工机械最远在60m范围内可达到标准限值,夜间最远在400m范围内可达到标准限值。施工期间,施工机械是组合使用的,噪声对施工场界影响将要更大些,多台机械同时运作,噪声值产生叠加,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为3~8dB。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建议加强施工期间的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环保施工、文明施工,并因地制宜地制定有效的临时降噪措施,将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2)营运期噪声影响评价
①空旷地段达标距离
营运近期:主线工程昼间距道路红线16m内可满足4a类区标准,夜间距道路红线64m内可满足4a类区标准;昼间距离道路红线75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146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路面工程昼间距道路红线0m内可满足4a类区标准,夜间距道路红线22m内可满足4a类区标准;昼间距离道路红线38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39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辅道工程昼间距道路红线2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红线12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中期:主线工程昼间距道路红线18m内可满足4a类区标准,夜间距道路红线73m内可满足4a类区标准;昼间距离道路红线88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169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路面工程昼间距道路红线0m内可满足4a类区标准,夜间距道路红线23m内可满足4a类区标准;昼间距离道路红线39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40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辅道工程昼间距道路红线3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红线12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远期:主线工程昼间距道路红线19m内可满足4a类区标准,夜间距道路红线75m内可满足4a类区标准;昼间距离道路红线85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156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路面工程昼间距道路红线4m内可满足4a类区标准,夜间距道路红线25m内可满足4a类区标准;昼间距离道路红线40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41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辅道工程昼间距道路红线4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红线13m内可满足2类区标准。
②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
根据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预测,营运期中期敏感点超标情况,梅二村4a类区最大超标量8.0dB;前梅村4a类区最大超标量5.1dB;后坂村2类区最大超标量1.1dB;春天雅苑最大超标量1.6dB;清风村2类区最大超标量1.0dB;钱清村清水苑(拆迁安置房)4a类区最大超标量10.7dB,2类区最大超标量3.5dB。根据工程采取低噪声沥青路面后降噪量以及根据现有前梅村、后坂村、春天雅苑、清风村敏感点窗户类型为推拉式单层普通窗,考虑隔声量为7dB,无法满足要求,需改造。结合现状调查情况与预测情况,梅二村改造户数为11户,前梅村改造户数为21户,后坂村改造户数为5户,春天雅苑10户,清风村13户,钱清村清水苑拆迁安置房20户,采取隔声窗降噪措施后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对应的标准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中睡眠的标准。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1)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生活垃圾采取分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以减少对周围环境会带来的影响。
(2)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营运期路面修补产生的建筑垃圾部分运至当地建材加工厂回收加工社会化综合利用。营运期固体废弃物经妥善收集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涉及永久性占用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等。项目所在区域植被以人为干扰强度很大的农田作物为主,本项目所经范围无珍稀野生植物。项目的建设对评价范围内植被分布格局、动植物物种多样性、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以及沿线乡镇的土地利用格局影响较小,对评价范围内部分乡镇的农业生产影响相对较大,应积极做好补偿工作,并引导当地农民通过其他产业途径发展经济。
6、事故风险影响
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工程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在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并予以认真落实和实施的基础上,本工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可管,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群贤路西延萧山南秀路一期工程符合《绍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绍兴县城市总体规划研究(2012—2030)》、《绍兴市柯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柯桥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的建设能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提高区域居民的出行效率,促进区域经济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明显。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中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因此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求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将其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公示日期从2024年7月22开始,公示网址:https://www.kqrtg.com/index.php?app=news&act=detail&nid=123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洪佳 联系电话:13857583529
环评单位:浙江环昌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867107286
环评受理公示部门: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联系电话:0575-84125977
环评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604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