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31
根据区委办〔2023〕34号文件和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方案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递补拟录用许晗旦同志,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日,共3个工作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受理电话:0575-84117892,84111695
拟录用 单位 |
拟录用 职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
毕业 时间 |
备注 |
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纪检员 |
2025010223034 |
许晗旦 |
女 |
2002年6月 |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学 |
本科 |
2024年6月 |
2024年应届毕业生。第1名放弃,第3名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