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工程选择技术先进、性能优良、质量可靠的材料(设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绍柯轨交集团〔2018〕75号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工程甲控材料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要求,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将公开开展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工程 防静电架空地板 材料(设备)候选供应商选定工作。
本次选定候选供应商采用资格评审方式,选定人为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选定人通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评审申请文件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供应商入围单位。
现将本次选定内容和资格评审申请条件等公告如下:
1、选定范围:
本次选定确定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工程材料(设备)为:防静电架空地板。
2、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材料(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具备防静电架空地板的生产许可(若为授权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
(3)申请人必须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地铁工程或类似工程供货合同;
(4)本次选定接受材料(设备)制造商资格申报,非制造商申报时,必须出具制造商正式授权(唯一)文件,且制造商和非制造商不能同时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5)本项目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投标报名;
3、本项目资格评审文件获取方式:
申请人报名时间及资格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9 年4月10日截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报名地点:绍兴市柯桥区湖西路1176号(现代大厦2幢)。标文费:100元/本;售后不退。联系人:金国祥,电话:0575-85569077
申请单位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报名人身份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许可证、业绩合同、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并注明联系方式,原件备查。
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